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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趕X羊」、「草X擺」挨告 男瞎掰「清境有」被法官打臉

留言「趕羚羊」、「草枝擺」挨告,鄭男掰「清境有」被打臉,桃園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罰他7000元。(記者鄭淑婷攝)

留言「趕羚羊」、「草枝擺」挨告,鄭男掰「清境有」被打臉,桃園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罰他7000元。(記者鄭淑婷攝)

2020/11/10 08:4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56歲鄭姓男子是社區管委會委員,與徐姓委員因社區油漆工程發生爭執,鄭男在管委會群組貼文留言「改天帶你去趕羚羊」、「還是看草枝擺都可以」,被徐男提告公然侮辱,鄭男辯稱是真的要找徐男等委員出遊,去看趕羚羊跟草枝擺,清境農場都有這些東西,說詞全被法官打臉,判罰他7000元。

鄭男不滿社區油漆工程有2家投標且尚未決議,就已有人前來施作,去年12月8日下午多,他在管委會群組中提出質疑,不但與徐男發生爭執,還在他貼文後方留言「對我說話客氣點啊,要不要奉茶」,後又持續留言「感」、「改天帶你去趕羚羊」、「還是看草枝擺都可以」,徐男認為遭鄭男在群組以諧音飆罵「三字經」,隨即截圖提告。

鄭男辯稱,沒有辱罵徐男之意,留言的「感」是他的口頭禪,且他真的是要約徐男等委員出遊,一起去看趕羚羊跟草枝擺,清境農場都有這些東西,因為先前主委也有提到要帶大家去旅遊,他才會這樣回應。

桃園地院法官於判決中指出,從鄭男與徐男的前後對話,主要針對油漆工程討論,且並未有人提及出遊之事,鄭男辯稱趕羚羊、草枝擺是出遊,對話無法連貫又突兀,顯係卸責之詞,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判罰他7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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