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長被控走私海洛英判18年定讞 入監8年再審獲准獲釋
得利10號漁船涉嫌走私16塊海洛因磚案,船長陳火盛被依運輸一級毒品罪,判刑18年定讞,入監服刑8年多,二度提起再審,高雄高分院裁定准予再開後,日前自屏東監獄獲釋。圖為同案被告林進龍(前中),也被判刑18年確定,後來平反改判無罪定讞。(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10多年前「得利10號」漁船涉嫌走私藏在3台DVD的16塊海洛因磚案,船長陳火盛被依運輸一級毒品罪,判刑18年定讞,入監服刑8年多後,第二度提起再審,並經高雄高分院裁定准予再開後,日前自屏東監獄獲釋。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先前另有同案被告林進龍,也被判刑18年確定,後來平反改判無罪定讞。
據了解,2009年5月間,被告林金群(二審判18年,最高法院審理中)、謝龍宗(判20年確定)、陳火盛、趙鳳珠(均判刑18年定讞)、林進龍等人,涉嫌共謀將共5公斤的16塊海洛因磚,藏在3台DVD內,由船長陳火盛駕駛「得利10號」漁船自菲律賓走私到台灣後被查獲,辦案人員並循線逮捕林等5人。
後來,林進龍、陳火盛涉嫌運輸一級毒品罪,被最高法院各處有期徒刑18年定讞,林逃亡4年後到案,喊冤不知道DVD藏毒,並經冤獄平反協會協助聲請再審後,翻案成功,改判無罪確定。
該協會並為陳火盛二度提起再審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開庭調查,由於自菲律賓返國林金群指稱,陳不知道DVD藏毒,並對於案發當時有詳細陳述,足以動搖原有罪判決,日前裁定准予再開,並下令停止執行而放人,他總共被關296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