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攪拌機失而復得 「做工的人」好感恩:差點做白工
2020/10/21 13:1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莊姓泥作工人日前開小貨車趕赴工地途中,未將攪拌水泥的電動攪拌機捆緊,竟掉出車外,正懊惱這下可能要做白工時,突接到警方通知,原來被熱心民眾當街拾獲報案,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後鎖定小貨車「以車追人」連繫確認,莊姓工人開心又慶幸,對民眾及員警的善行感激不已。
台中市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本月13日10時許接獲報案,楊姓女市民在崇德二路與昌平路口拾獲一台可以用來攪拌水泥或油漆的電動攪拌機,員警林銳隆、呂孟淳趕往處理,先將電動攪拌機載返所內,同時開始調閱路口監視系統過濾,果然發現是一輛小貨車稍早行經該路口時,自後車斗掉出的工具。
警方隨即根據車牌查詢車籍資料,打電話連繫莊姓車主是否遺失該物,當晚莊男急忙趕到警所,經描述遺失過程及電動攪拌機樣式確認無誤後讓他領回,莊男表示,他是在工地工作的水泥工,當天因未注意沒有將攪拌機捆緊,不慎掉在路上,發現不見後也在行經路上來回尋找卻未果。
莊男說,遺失這台生財工具讓他感到十分傷腦筋,也不好對公司交差,重點是要賠償的話,當天勢必得做白工,還好有熱心民眾拾獲報警,對於生財工具能失而復得既開心又慶幸,也對民眾及員警的善行感激不已。
分局長郭士傑表示,車輛物品掉落時有所聞,有時還會釀成車禍等意外,為了往來用路人的安全,必須將物品妥善裝載包裹,否則得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二款規定,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情形者,可處汽車駕駛人3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