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公斤貨品倒下壓死人 堆高機駕駛未遵守SOP被起訴
2020/10/15 12:0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去年8月13日凌晨1點多,李姓大貨車司機載貨到桃園市大園區國際路三段1間倉儲公司,並由24歲陳姓男子駕駛堆高機卸貨,過程中重達939公斤的貨品因重心不穩倒下,直接壓在協助指揮卸貨的李男身上,李男送醫後因頭部重創、全身多處骨折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卸貨時疏於注意,未依規定禁止與卸貨作業無關人進入,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陳男當時駕駛堆高機將李男所載運的貨品卸下,李男則在堆高機作業範圍協助指揮卸貨作業,過程中一件高235公分、長266公分、寬123公分、重達939公斤的貨品,突因重心不穩傾倒、壓在李男身上,警、消人員獲報到場協助脫困送醫,李男仍因頭部重創、全身多處骨折,當天清晨5點多宣告不治。
檢方傳喚倉儲公司主管、現場目擊者,並調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檢查處重大災害檢查初步報告書、現場監視器畫面,認為陳男身為堆高機駕駛,作業時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67條第3款規定,裝卸重量超過100公斤以上物料時,應指定專人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場所,陳男卻疏於注意讓與卸貨無關的李男在作業範圍內走動,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考量他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履行完成,且犯後坦承、無前科,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