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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被重提偷拍疑雲「國民黨李宗瑞」 李正皓怒告2網友結果出爐

名嘴李正皓去年底由藍轉橘。(資料照)

名嘴李正皓去年底由藍轉橘。(資料照)

2020/10/08 20:58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名嘴李正皓去年底由藍轉橘,今年初代表親民黨參選新北市立委期間,有網友提及他4年前疑捲入偷拍性愛光碟事件,還轉貼他曾自嘲「至少像陳冠希」的新聞連結,李得知後認為全案已不起訴,怒對兩名網友提告妨害名譽、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台北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今予2名網友處分不起訴。

李正皓今年初在PTT看到,黃姓網友貼上他4年前遭網友「方丈」爆料,指控他私生活淫亂,偷拍女友性愛影片的新聞連結,並留言:「偷拍哥」、「這樣的人怎麼選立委?」;莊姓網友則在自己的部落格,重提他擔任國民黨青年團前執行長期間,曾被外界封為「國民黨李宗瑞」,李則自我調侃表示:「我至少是陳冠希」,未料網友卻反貼出一堆陳冠希的新聞連結,要大家自己解讀陳冠希是什麼樣的人,李正皓發現後不滿提告。

黃、莊姓網友到案後均否認貼文,辯稱是被盜帳號,檢方認為,李是公眾人物言行舉止都可受民眾監督公評,且他對不滿言論可提出自清,又貼文都是先前新聞報導內容,每人價值判斷不同,因此認定2名網友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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