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火車站長椅斷裂害乘客跌坐釀傷 台鐵局判賠150萬
2020/10/06 11:0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陳男3年前坐在新竹火車站月台長椅等待列車,豈料長椅年久失修斷裂害他向下跌坐,導致腰椎椎間盤突出、腰椎椎弓解離症,他訴請國賠423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結,判台鐵局應賠償150萬餘元。可上訴。
陳男主張,2017年6月23日晚間,他坐在月台等火車欲前往台中,怎知才坐定便因基座鏽蝕,害他跌坐在地受傷,經他向新竹站反映,站方也回電慰問並擷取錄影畫面,即時移除故障長椅。
陳男認為,台鐵局身為車站長椅管理機關,卻未即時修補長椅,也未設置警告標誌,屬有過失,故求償醫療費用、增加生活上其他支出、不能工作之損失、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423萬餘元。
台鐵局雖不爭執事發原因,但只能依「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賠償40萬元。
法官依據照片、監視器影片等證據,認定長椅基座嚴重鏽蝕並鬆脫,導致陳男坐在長椅一側時,另一側翹起,害陳男跌坐導致腰部不適。
法官認為,長椅提供旅客使用,台鐵局應負管理維護責任卻疏於注意,也未設警告標誌,顯有過失責任,判台鐵局應賠償陳男已給付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共15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