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徐永明期約沒收錢內幕 原來是怕得罪徐旭東
2020/09/21 10:2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行賄案,今依違反職務行受賄等罪,起訴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等12人,全案唯一沒有成功交付賄款的被告,為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不過檢方仍認定徐永明期約以政治獻金收受賄款,只不過因聯繫溝通上有「疏失」而未能交付賄賂。
檢方查出,所謂的「疏失」,其實有內幕,原來徐永明怕收下李恆隆的政治獻金,恐因此得罪與李恆隆對立的一方徐旭東,因此徐永明僅「做做樣子」,短暫出席李恆隆一方的公聽會5分鐘,留下出席紀錄,沒多發言,以致使李恆隆不滿,才會嫌徐永明只出席5分鐘就要200萬元。
起訴書指出,李恆隆等人為了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萌生以ASTEP等爭端解決程序、聲請仲裁及透過立委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
檢方查出,李恆隆、徐永明及擔任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以及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於2019年12月2日早上,在立院徐永明的辦公室內會面,期約由徐永明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並由徐永明借用立院紅樓會議室作為舉辦場所,再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
檢方調查,李恆隆及徐永明,以吳世昌作為收賄的聯繫窗口,並以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代力量的政治獻金專戶,但雙方因聯繫溝通上出現疏失,最後才沒有成功交付賄款。(11:22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