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準市場派開股東會 大同公司派法院過招
2020/09/17 21:0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大同公司派不滿經濟部准許市場派欣同、新大同等兩間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開庭,公司派律師團強調,若由市場派召開臨時股東會議,將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且有急迫性,另對執行對公益有重大危害。
經濟部上月12以大同公司派無法平等對待股東、不能期待其依法召開股東會為由,核准欣同、新大同公司,以及兩家公司負責人林宏信召開臨時股東臨時會,並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但要求於今年11月30日前召開,並完成公司變更登記。
公司派不滿,接連提起訴願並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今就聲請停止執行部分開庭調查,公司派律師團於知慶、賴中強、朱敏賢主張,台北地院刑庭上月24日依違反證交法重判鄭文逸13年6月,而欣同、新大同實質掌控人就是鄭,因此,欣同、新大同所持有的大同股票是鄭的犯罪所得,若由市場派召開臨時股東會,無異是鼓勵經濟犯罪。
律師團強調,經濟部同意市場派召開臨時股東會的原處分,應依法撤銷,否則將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且有急迫性,另對執行對公益有重大危害。法官庭末諭知將擇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