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界壩事件是否國賠? 網︰有駕照違規撞死人 仍須賠無照駕駛
在武界部落野溪露營遭沖走家屬現場招魂,擬提國賠。(資料照)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仁愛鄉武界部落發生民眾在禁止露營野溪河床露營,疑台電武界壩水閘門故障無預警放水,導致4人遭溪水沖走死亡,家屬擬提國賠,法界人士對於國賠應可成立看法不一,但許多網友無法理解為何違規露營在先,還可獲國賠?有網友則以無照駕駛者被有駕照但違規闖紅燈的人撞死,闖紅燈者仍須賠償無照者的案例來做比喻,認為台電仍要依比例原則國賠。
台電武界壩因水閘門故障無預警放水,導致4位民遭大水沖走死亡,檢方已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律師鄭懿瀛認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條文,只要是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即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但被害人若因自己之過失而致引發自身生命、身體及財產之損害,依國賠法第5條適用民法之補充規定,可成立與有過失,但只是損害賠償責任多寡的問題,不影響國賠的成立。
惟許多網友無法理解該野溪有設警示牌,民眾明明違規露營在先,為何國賠可成立?紛紛留言表示,「所以自己違法還可以申請國賠?是鼓勵大眾違法?這還有天理嗎?」。
但也有網友指出,因為當事人死因不是違法露營,而是台電作業疏漏導致人員死亡,這兩者是要分開看的。就像無照駕駛在路上依道路規定行駛,卻被一個有駕照但違規闖紅燈的人撞死,並不會因為無照被撞死,闖紅燈者就不用賠償,因為死因並不是無照,而是闖紅燈者的過失,也有可能雙方都有責任,台電依比例原則國賠,但台電要免責絕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