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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控前夫霸王硬上弓求償 法官因這理由駁回

女子告前夫性侵,求償被駁回。圖為苗栗地院。(記者蔡政珉攝)

女子告前夫性侵,求償被駁回。圖為苗栗地院。(記者蔡政珉攝)

2020/09/14 16:57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桃園市黃姓女子於2012年與苗栗縣吳姓男子登記結婚,黃女與吳男婚後育有2名兒女,但夫妻倆於去年1月離婚。之後黃女指控,吳男於去年2月間在黃女位於桃園市住處違反其意願霸王硬上弓,之後吳男還以通訊軟體LINE出言恐嚇要硬上黃女,黃女因此向苗栗地院提告,向吳男求償35萬元。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對話紀錄內容不足以證明吳男性侵黃女一事屬實,而黃女無法證明遭前夫性侵,其主張前夫應賠償35萬元難以准許,因此駁回黃女之訴。

黃女主張,與吳男離婚後2人共同負擔行使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但吳男竟在去年2月間對其性侵,之後還傳訊息稱「硬是要讓我強迫你做任何事!逼我真的要去強上你!」 ,因此要求前夫賠償。

黃女更稱,同日吳男更傳送「我真的越想越生氣,跟我沒感覺沒那心思,跟別人就願意隨便來!越想越火大、「你跟他也不愛…也做了!一切都是需求…還是要我每個月不定時強上你?」、「我的想法很噁心是吧?很爛是吧?…」等等訊息恐嚇。

吳男則否認性侵黃女,2人當天也未做愛,黃女列舉的對話紀錄是2人因小事爭執,對話紀錄均為情緒上用語,更無恐嚇黃女,卻被黃女刻意扭曲成其性侵黃女的事實。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黃女既然主張遭性侵,針對相關侵權行為事實,應負舉證責任。而從對話紀錄可認為吳男所言為與黃女口角爭執間抒發情緒用語,難以認定對話內容足以佐證吳女指稱遭性侵屬實。

另外,吳男對黃女所指稱「你強姦我還不夠,你還要糾纏嗎!」、「我現在閉上眼睛都能想到你對我做那噁心的事情」、「 這才讓我覺得髒」等語,並無任何肯定回覆,且吳男回覆內容難以認定為承認強制性交指控。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女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吳男對其有違背意願、強制性交侵權行為,黃女所主張吳男應賠償35萬元自然沒有根據,難以准許,故駁回黃女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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