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網友免費借屋過夜 男軍人深夜摸上床挨告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罪證不足,予以黃男不起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罪證不足,予以黃男不起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20/09/10 15:53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21歲黃姓軍人去年8月間在外島服役,透過網路結識20多歲的女網友小惠(化名)後,兩人相談甚歡,更約在同年月28日到基隆見面。黃男因沒錢住宿,小惠大方地出借家中空房給黃男居住。隔日凌晨,黃男跑到小惠房間與她發生性關係,隔了近一個月,小惠卻對黃男提出告訴。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罪證不足,予以黃男不起處分。

檢警調查,服役的黃男透過網路結識小惠後,兩人相談甚歡,約好黃男搭船回基隆那一天見面,但黃男卻向小惠表示,正在服役沒有多餘的錢可以住在基隆的旅館,不能逗留太久;小惠聽聞後,則主動向黃男表示,自己與家人同住,碰巧有一間空房沒人居住,可以借他過夜。

當日晚間黃男就跑到小惠家過夜,但去年9月26日,小惠卻跑到警局對黃男提告,並向偵辦人員指出自己於8月29日凌晨3時許,被黃男性侵。

檢警約談黃男到案時,他卻表示當晚是兩情相悅,並沒有脅迫小惠,而且當時自己本來要睡在空房間,但因為空房沒有冷氣,才跑到有冷氣的小惠房間睡;而且小惠的家人也都在家,若脅迫她發生性關係,早就被發現了,可能是因為待在軍中少與小惠聯繫,才會引發她的不滿,憤而提告。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黃男涉犯妨害性自主罪罪證不足,近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