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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通緝犯假冒18歲大姐姐 FB騙少女拍猥褻照

性侵通緝犯在網路上假冒高中大姐姐騙取少女自拍猥褻照片,雲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起訴。(記者黃淑莉攝)

性侵通緝犯在網路上假冒高中大姐姐騙取少女自拍猥褻照片,雲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起訴。(記者黃淑莉攝)

2020/09/02 16:44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53歲路姓性侵通緝犯,涉嫌假冒18歲高中大姐姐,透過FB社群網站結織國小、國中少女,取得信任後以協助豐胸、檢查身體發育等理由,騙取被害少女拍攝搓揉胸部、下體等猥褻影片,有多名少女受害,雲林地檢署偵結起訴。

路男於2013年因性侵少女並拍攝裸照,被判刑12年,未到案被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雲林地檢署指揮虎尾分局在今年3月8日,前往路嫌在虎尾租屋處執行拘提、搜索,在其電腦、平板及手機發現許多猥褻照片,進一步偵查發現有多名少女受騙。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指出,偵查發現路嫌假冒是高中大姐姐,並以「林怡玫(閔閔)」、「Bibi Lin」、「Angel Wu」等身分在FB社群網站,尋找國中、國小高年級少女交友。

江金星表示,路嫌與被害少女以姐妹相稱取得信任後,佯稱可以協助檢查身體發育狀況、按摩胸部豐胸等理由,先傳送搓揉胸部及下體、男女性交等猥褻影片給被害人,接著以檢查做得對不對為由,要求她們拍攝相同猥褻影片並回傳。

據了解,路嫌從去年6月至今年2月間犯案,有10多名少女受害。

江金星指出,路嫌因案被通緝仍不知悔改,且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康,惡性重大,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起訴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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