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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警列出10大易肇事路口 9/1起交通大執法

台中市警局將於9月1日起執行路口交通大執法。(記者許國楨翻攝)

台中市警局將於9月1日起執行路口交通大執法。(記者許國楨翻攝)

2020/08/28 17:1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有鑑於65%車禍發生在交岔路口,路口車輛及行人時常因搶快或未禮讓發生事故,而行人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勢的族群,一旦發生事故往往傷亡嚴重,因此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台中市警察局將於9月1日起執行為期1個月的路口交通大執法,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遭開罰荷包失血。

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林沐弘表示,此次大執法重點項目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其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

而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00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另市警局也列出台灣大道與安和路、台灣大道與惠來路、台灣大道與惠中路、台灣大道與文心路、環中路與中清路、環中路與西屯路、環中路與市政路、環中東路與太原路、三民路與崇德路、潭子區環中路1段與中山路等10大易肇事路口將列為執法重點,局長楊源明特別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時應確實「慢、看、停」,並注意禮讓行人,營造安全友善交通環境。

此次交通大執法為期1個月。(記者許國楨翻攝)

此次交通大執法為期1個月。(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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