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2萬元給校長求包團膳 退休師受託行賄被判刑
圖為桃園地方法院。(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在桃園市經營團膳公司的郭姓男子,想承包桃園區某國中的午餐,透過吳姓退休教師到該校拜訪校長,明示「可否幫幫忙」,還以急難救助金名義塞了2萬元紅包,校長當場拒絕並通報市府教育局政風室,桃園地院法官考量犯後態度及情節,日前依非公務員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求賄賂罪,分別判處郭男5月、吳男4月徒刑,均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吳男得知該校將招標106年度午餐採購案,加上吳男與校長曾是同事,吳男還稱兩人是拜把兄弟,郭男便拿了5萬元給吳男,由吳男於2017年6月13日前往該校拜訪,席間提及午餐標案可否幫忙,隨即以急難救助金名義,將裝有2萬元現金的紅包交付,校長馬上察覺有異拒收,還作勢要砸破玻璃引來其他老師注意,吳男才悻悻然離開,事後也將5萬元退還郭男。
郭男偵訊時否認有行賄之意,強調2萬元確實是要捐給校內弱勢團體;吳男同樣否認行賄,辯稱午餐採購非校長權責,2萬元只是急難救助金;不過,法官調閱該校午餐採購案卷證及法令,校長不僅是承辦人也負責監督校內人員執行,另從郭、吳兩人的證詞勾稽,急難救助金只是賄款的名義,因此不採信兩人說詞;而郭男公司最後也未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