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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冒兄名應訊 卻誤背自己身分證字號露餡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張男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張男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0/08/11 16:3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張姓男子,今年5月19日凌晨酒後騎車返家時,遇警攔檢,酒測值超標。張男為閃避刑責,竟冒用哥哥名字簽署酒測單。被帶回警局偵訊時,卻背成自己的身分證字號,當場露餡,警詢後將張男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張男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張男酒後騎車返回住處時,在愛一路、仁五路口遇到攔檢,酒測值達0.48毫克,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但員警要求他在酒測單上簽名時,他卻簽下哥哥的名字,意圖閃避刑責。

員警將張男帶回製作筆錄,請他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時,他卻背出自己的字號,警方查詢後發現異狀,他才承認之前酒測時是冒用哥哥姓名簽署。

警詢後,依涉犯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將張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訊時,張男承認犯行,訊後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認定,張男觸犯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應執行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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