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冒名應訊一路過關 警還要被害人自行撤銷
許姓男子自認與游姓少年面貌相差甚多,不知警方為何認錯。(記者吳昇儒攝)游姓少年酒駕竟冒用許姓友人身分應訊。(翻攝自游姓少年IG)
酒駕少年 謊報友人身分
〔記者吳昇儒、姚岳宏/綜合報導〕17歲游姓少年酒後騎車被警方攔查,酒測值0.68毫克,游少當場謊報許姓友人身分,誇張的是,移送過程竟無人察覺,直到許男收到緩起訴書,才得知此事並報警,沒想到仍收到催繳8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通知書,氣得找民代討回公道。
許男收到緩起訴書
新北市19歲許男5月初收到台北地檢署緩起訴書,指他4月26日凌晨5時許在台北市信義路五段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北市信義警分局移送,因無前科,獲緩起訴處分,但須繳交8萬元給公庫。許男一頭霧水,懷疑被人冒用身分,將書類上的車牌號碼po網路,請朋友幫忙查看。
沒幾分鐘,游姓少年與許男聯繫,謊稱是朋友借他的機車卻酒駕,不知對方冒用許的身分,希望先由許支付款項,事後歸還會再加給10萬元補償金。許男不願配合,並稱已提告,游少才承認是自己酒駕被逮。
巧合的是,逮捕游少與許男報案都是三張犁派出所,值班人員請逮捕游少的莊姓警員協助受理。
許男說,莊員調出照片比對,確認游少冒名應訊,另加一條偽造文書罪,同時給許男一張沒蓋主管職章的報案三聯單,並說「我們會處理,你先回去」。
三張犁派出所 稱會處理
隔20天,許男卻收到地檢署通知書,要他繳交8萬元;許男到派出所詢問,卻得到要自行到地檢署撤銷的回應,氣得向新北市議員張錦豪陳情。
許男怒向議員張錦豪陳情
外界質疑酒駕冒名為何沒被發現?據指出,警方逮到未帶身分證的酒駕嫌犯時,會用人臉辨識系統查詢身分,並依身分證字號調口卡比對;移送到偵查隊時,還會捺指紋,最後將人別資料一併送到地檢署;若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且被告身分無誤也承認犯行,就會以「速偵」案件方式,快速讓被告收到緩起訴處分書。
信義警分局坦承疏失
台北市信義警分局表示,當時游少沒帶身分證件,但製作筆錄時的「人別訊問」應答如流,所以承辦員警未對照片詳加檢視,分局承認員警確有疏失,會要求檢討改進。
被害人無需到地檢署申訴
至於三聯單部分未蓋所長職章,三張犁派出所表示,承辦員警可能是急著把三聯單交給許男,才忘記蓋章,不過三聯單開立後,相關資料已上傳由警政署列管,未蓋主管職章不影響民眾權益;酒駕犯冒名應訊案件被識破後,警會依偽造文書罪將犯嫌函送;檢方會修正先前緩起訴書,被害人無需到地檢署申訴。此次因案件尚未函送出去,致地檢署資料未及修正,被害人才會收到繳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