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撤銷趙正宇交保 北院上午9:30重開羈押庭
高院合議庭裁定趙正宇(左)交保案撤銷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今上午9點半傳喚趙正宇重開羈押庭。(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疑似涉賄,替業者施壓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試圖變更一處殯葬地目,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2日裁定100萬元交保,北檢不滿提起抗告,高院7日認為抗告有理,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定今天上午9點30分開庭,而從高院撤銷的理由來看,趙正宇被羈押的可能性大增。
北院7日收到高院發回的案件後,分給果股承辦,經過與趙正宇律師聯繫後,決定8日早上9點30分開庭,而從高院合議庭昨天的裁定來看,批評原裁定交保理由不完備,且輕重失衡、理由矛盾,要求北院重新審酌羈押必要性,一般認為,就是告訴北院「該押了」。
高院合議庭指出,北院未具體說明趙正宇沒有羈押必要的判斷標準和理由,理由不完備;北院裁定也未說明為何趙正宇不能影響證人,況且趙正宇只供稱在家中被查扣的錢是來自某位特定姓氏之人,事實仍有待檢察官釐清,且證人對錢的來源說法也和趙說法不符,趙正宇有高度串證可能性。
裁定指出,林家騏供述與趙正宇不相符,有串證滅證之虞,卻只將位階較低林家騏羈押禁見,位處高位的立委趙正宇卻具保,輕重失衡,理由矛盾,須再審酌羈押趙的必要性,因此撤銷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