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勞局前員工偕弟詐「僱用獎助金」1.3萬 各判8月、6月
2020/07/20 18:03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勞工局前就業服務員葉姓女子被控為達成績效,涉嫌和當老闆的胞弟聯手謊報公司員工失業,再申領「僱用獎助金」詐領1萬3000元,姊弟倆被廉政署移送法辦,姊弟繳回不當得利,高雄地院審結,法官認為葉女雖非公務人員身分,卻讓國家政策失去公平,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葉女8月徒刑、葉女胞弟6月,均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勞工局就業服務站專門協助失業人士,鼓勵並媒合長期失業者,提供「僱用獎助金」,只要雇主同意僱用且時間連續30天以上,雇主就可申領奬助金,被告葉女自2017年6月起任職就業服站,1年3個月後離職,任職期間為達成「僱用獎助員額」的績效,找來開茶葉公司的胞弟協助。
葉女胞弟公司誆稱1名領時薪的女員工可轉正職,葉女謊報該名女員工經推薦就業,一口氣遭7家公司打回票,最後由茶葉公司錄取,假失業騙僱用轉正職手法,向政府詐得1萬3000元「僱用獎助金」。
葉女胞弟也配合偽造文書,謊稱2017年11月起,以月薪2萬1千多元聘用該女,後來調薪至2萬2000元,但實際工作及地點完全不符,為避免女員工的工時穿幫,還替女員工打卡,公司於隔年1月,成功申請第1筆僱用獎助金1萬3000元,涉及偽造文書,高雄地院判決姊弟6至8月不等,可易科罰金、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