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自訴控妨害信用 名嘴胡忠信獲判無罪
高等法院的法庭內配置的法槌。(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兆豐金控4年前爆發海外分行疑似洗錢案,經台北地檢署簽結後,名嘴胡忠信仍上政論節目續指兆豐銀洗錢、「兆豐紐約分行要關行」等,被兆豐金控自訴控告他涉違反銀行法妨害信用罪;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胡忠信無罪。可上訴。
兆豐金指控,胡忠信明知司法制度已查出兆豐並沒有洗錢的情事,卻仍於2016年5月22日、6月14、15、28日,4度上民視「政經看民視」節目指稱兆豐案有本國人洗錢,因此自訴胡忠信涉加重誹謗、違反銀行法妨害信用等罪。
兆豐指出,依據北檢兆豐案的簽結資料,已查無本國人幫助洗錢,胡忠信卻仍在政論節目中虛構「兆豐紐約分行要關行了」等語;紐約分行有兆豐金20%以上的資產,胡的說法對兆豐金的信用造成極大損害,顯然有實質惡意,並以混淆、掩飾的話取信大眾,因此提告。
胡忠信審理時否認犯罪,辯稱他確實有消息來源,來自美國一位朋友,雙方以電話聯絡,沒有書面資料,強調台灣當局、FBI(美國聯邦調查局)、巴拿馬政府都知道兆豐金有洗錢的事,「我與人為善,希望張兆順盡快撤告」。
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胡忠信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理由目前尚未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