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酸!李承翰父才聲請參加訴訟就身亡 司法院:哀悼
李承翰母:不要讓假裝有症狀的人掛免死牌。(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鐵警李承翰去年七月執行公務,遭鄭姓男子殺害,嘉義地院4月底以鄭男犯案時喪失辨識能力,判決無罪、監護5年,平時不多話的李承翰父親以「太離譜」表達內心悲愴,並聲請參與二審訴訟,想要在法庭表示意見,未料只開一次庭,昨日不幸吐血身亡。對此,司法院聲明「哀悼」。
司法院指出,對於李承翰父親過世一事,本院同感哀悼,李父生前已依刑事訴訟法被害人保護及訴訟參與新制聲請訴訟參與,關於被害人家屬相關訴訟權益的保障,將持續密切關注,並提醒所屬機關提供必要協助。
司法院表示,法務部、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審、檢、辯方及專家學者,已就完善司法精神鑑定制度進行研商,另為兼顧精神障礙者的訴訟權益與社會安全防護需求,亦已研擬成立「刑事訴訟法關於精神障礙法制研議委員會」,研討包括刑事訴訟法就監護處分之配套制度等相關議題。
司法院強調,為完善相關刑事監護制度,立法委員業提案修正「刑法」延長監護期間及建立鑑定評估機制,並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建置判決時一併宣告先執行監護處分等制度,司法院對此樂觀其成,盼能儘速完成修法,完善及強化現有監護制度。
司法院指出,期待「精神衛生法」有關社區強制治療、強制住院等制度,可以全面落實,以利前期即能有效預防憾事發生。同時,為共同建構完整的社會安全網,使有精神障礙情形被告不致漏接,已於4月30日函請各級法院處理刑事案件,如被告疑有精神衛生法所定精神疾病情形,認有必要時,應即通知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精神衛生法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