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通姦罪違憲!人妻與小王產子落跑遭夫提告 法院判免訴
受惠大法官解釋通姦罪違憲,人妻與小王產子落跑遭夫提告,基隆地院判免訴。(示意圖)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李姓人妻與丈夫分居多年,跟小王產下一子後落跑,還是李女的老公出面付清醫藥費,但她外遇一事因此曝光,李女丈夫怒告妻子與小王通姦、相姦罪。基隆地院今日審結,依大法官日前作出釋字第791號通姦罪違憲,判決本件免訴。
判決指出,李女與徐姓男子婚後分居多年,2人也無聯絡,直到前年8月間,徐男才從里長口中得知太太在醫院產子的消息。不過,太太產下的小孩已經死了一個多月,因為太太分娩後,趁護理師沒注意,跳床落跑,連醫藥費都沒付。
徐男聯絡不上太太,只好前往醫院付掉積欠的醫藥費,另控告太太與不知名的「小王」妨害家庭。
檢察官收案後,聯絡不上李女,發現李女有毒品前科,直到李女因毒品案入監服刑,才提訊李女到案說明。李女到案後,不願說出「小王」是誰,檢方從醫院接生時生父的簽名,查出原來是周姓毒品人口,而他與李女都在監服刑。
2人後來才承認,她們從2016至2018年間,在周位於新北市萬里住處同居,前年6月產下一子。
判決指出,大法官上月29日作出釋字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法令即日起失其效力,因此依刑事訴訟法302條中,犯罪後法律已廢止的原因判決本件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