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和解獲緩刑 男又酒駕上路被警攔查
酒駕撞死人和解獲緩刑,男又酒駕上路被警攔查,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28歲周姓男子2017年才因酒駕撞死人,付出賠償金取得和解後,被桃園地院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目前還在緩刑期間,周男今年5月間在中壢區某KTV飲酒,返家後未等體內酒精成分退去,又駕車外出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32毫克,由於事證明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依公共危險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周男2017年間與友人在苗栗飲酒,結束後駕車返家行經國道三號龍潭路段時,不慎追撞前方車輛造成姚姓駕駛死亡、劉姓乘客受傷,酒測值高達0.97,付出賠償金取得和解後,被法院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
周男曾酒駕撞死人竟未得到教訓,今年5月10日晚間10點多,他到中壢區某KTV飲酒,喝到隔天凌晨1點多返回平鎮區住處,未等待體內酒精消退,於下午3點多開車外出,行經平鎮區賦梅路時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32,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由於周男坦承犯行且事證明確,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