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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違憲》聲請釋憲法官林孟皇:改變台灣社會

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今對於通姦除罪化的結果表示滿意。(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今對於通姦除罪化的結果表示滿意。(記者錢利忠攝)

2020/05/29 17:2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針對刑法通姦罪除罪化的爭議,大法官會議今宣示第791號釋憲文,關於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均宣示違憲;主張通姦除罪化並聲請釋憲的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今表示滿意,指此釋憲案引領改變台灣社會,讓國人走出家戶長制及刑法萬能的迷思。

林孟皇表示,今天大法官的解釋,與當初聲請釋憲法官的主張完全契合,法官們花了很多努力,希望讓通姦罪除罪化,對此結果感到滿意。基本上,大法官的解釋認為,通姦罪是違反性自主決定權、違反比例原則,所以宣告違憲,關於刑訴法239條但書的部分,也是認為違反男女平等,所以宣告違憲。

林孟皇強調,通姦罪被宣告違憲是因通姦罪除罪化,這會衝擊很多民眾的價值觀;他強調,通姦罪違憲並不意味著可以發生婚外情,不是說配偶以後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發生婚外情,因為仍有社會輿論、民事損害賠償等問題。

林孟皇指出,國人不用對通姦除罪化的結果太憂心,應省思自己的婚姻與感情,需要自己經營,國家無法介入,這才是此次大法官解釋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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