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當頭散布「外國人捷運吐口水」不實貼圖 罰1萬元
高雄市潘姓男子3月間轉傳通訊軟體LINE「外國人捷運吐口水」不實貼圖,製造疫情恐慌,使社會大眾不安,橋頭地檢署予以緩起訴,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處分金。(記者蔡清華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潘姓男子3月間在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流行當頭,轉傳通訊軟體LINE「外國人捷運吐口水」不實貼圖,製造疫情恐慌,使社會大眾不安,橋頭地檢署予以緩起訴,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處分金。
緩起訴書指出,46歲潘男3月20日中午12時許,在其公司內,見LINE之不實圖文:「大家趕快提醒身邊的朋友,很多外國人開始在臺灣做這件事,想害臺灣人也淪陷疫情,所以他們現在都故意把口水吐在捷運手把上」(背景為一名外國男子在捷運車廂以手摀鼻之畫面),潘在未經查證下,即轉貼上臉書塗鴉牆,散播不實的疫情訊息。
檢方認為潘男所為,犯防疫特別條例第14條之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審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並已即刪除不實訊息尚知悔悟,歷此教訓當知戒慎,緩為刑事追訴,認以緩起訴為適當,命其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同時須參加法治教育講座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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