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老婦竟丟下橋「殺人滅口」!冷血越南移工判刑8年
婦人被撞後被丟下橋。(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越南籍移工阮文民,去年耶誕夜騎經新北市瑞芳區台2丁線楓林橋時,撞傷走在橋上的79歲杜姓老婦,竟將杜婦抱起後,不顧路人不斷喊叫:「不要!」,仍將杜婦丟下橋,還好杜婦被樹木卡住,及時獲救撿回一命。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阮男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徒刑。
判決指出,越南籍移工阮文民2017年來台後,受雇在新北市瑞芳區一間機械公司上班。去年耶誕夜9時許,他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瑞芳區台2丁線,由瑞芳往基隆方向,騎上楓子瀨路楓林橋時,迎面撞上走在橋上的79歲杜姓老婦人。
阮見倒地杜婦,昏迷不醒,竟以雙手將躺在地上的杜婦抱起後,將雙手抬高跨越橋上護欄,準備將杜婦丟下橋。
此時,基隆市公車駕駛汪浚銘駕駛路過見狀,停妥車後,帶著手電筒跑下車,在距離阮約10公尺距離,對阮大喊:「不要!」想要阻止阮把杜阿嬤丟下橋。
未料,阮仍把杜婦丟下橋,隨後扶起機車,推著機車跑離。汪姓司機見狀連忙報警,由警員利用吊車,把被樹木卡住的杜婦救起,送醫救治撿回一命。
警方隨後根據汪指證阮的機車號碼,循線逮到他,檢方偵查後將阮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法院審理時,阮辯稱,他為了協助杜婦就醫,將杜婦扶起至橋邊,讓杜婦坐在護欄上,或靠護欄站立,好讓他蹲下,背杜婦就醫,想不到杜婦身體一軟,才會不慎自己掉下橋。
法院認為,若阮真有意要送杜婦就醫,到路旁攔車就可以把受傷杜婦送醫,不需要扶起杜婦,且為何見汪跑來,急忙推著機車跑離。
法院因此認定,阮在撞到杜婦後的一連串行為,均為了殺人滅口,並逃離現場,再湮滅證據,阮的辯解不過是為了卸責,不足採信,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徒刑。
老婦人被丟下橋後,滾落邊坡(紅圈處),還好被樹木卡住,及時獲救撿回一命。(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