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行桃園、宜蘭林班地竊木 檢警科技辦案搗破「山老鼠」集團
以53歲翁姓男子為首的山老鼠集團,涉嫌在桃園市、宜蘭縣國有林地,竊取臺灣扁柏、臺灣肖楠等珍貴林木。(記者鄭淑婷翻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以53歲翁姓男子為首的山老鼠集團,涉嫌在桃園市、宜蘭縣國有林地,竊取臺灣扁柏、臺灣肖楠等珍貴林木,5個月來得手24次,由於該集團分工細膩,桃園地檢署運用科技監控及數位鑑識,發動數波查緝行動,陸續逮捕翁男等5人及1名收贓者,今偵結分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森林法」起訴6人,並建請法官強制翁男等5人強制工作3年,另有1名集團成員通緝中。
檢方指出,該山老鼠集團涉嫌於桃園市復興區嘎拉賀、雪霧鬧、宜蘭縣大同鄉明池等山區及大溪事業區第27、45林班地犯案,由翁男負責指揮調度,擔任砍伐及背工的36歲王姓、30歲張姓男子依指示盜木後,將得手的贓木搬運到車輛可及處,載由翁男調度49歲馬姓、41歲許姓、43歲黃姓男子等車手,分別駕車接運砍伐及背工、贓木下山;翁男另會調度前導車護航,只要前導車遇到查緝,即通知後方載運贓木的車子迴轉躲避。
檢方指出,接運背工的車手每趟可拿3000元、載運贓木的車手每趟可拿1萬元,得手的林木銷贓變現後,扣除報酬、油資、租車費用,由翁男與砍伐、背工朋分。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允煉、檢察官陳書郁、黃冠中成立專案小組,指揮桃園、宜蘭、花蓮警方及保七總隊、林務局等單位發動多次行動逮人,並運用通訊監察及科技監控設備掌握犯罪訊息,還原翁男集團樣貌及銷贓管道,歷經6個月的偵辦,陸續羈押翁男等5人,並當場逮到涉嫌收贓的55歲陳姓男子,另有30歲張姓成員通緝中,估計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23日,翁男等人總計得手24次。
檢方今偵結依分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森林法」起訴翁男等5人及陳男,痛批翁男等人已有多件違反「森林法」前科仍不思悔改,多次盜伐國家貴重林木,除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也建請宣告翁男等5人強制工作3年。
以53歲翁姓男子為首的山老鼠集團,涉嫌在桃園市、宜蘭縣國有林地,竊取臺灣扁柏、臺灣肖楠等珍貴林木。(記者鄭淑婷翻攝)
以53歲翁姓男子為首的山老鼠集團,涉嫌在桃園市、宜蘭縣國有林地,竊取臺灣扁柏、臺灣肖楠等珍貴林木。(記者鄭淑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