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到娃娃可兌換現金?台主被控涉賭不起訴
2020/05/06 09:4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王姓男子與蔡姓兄弟經營夾娃娃機店,王後來與蔡交惡,竟跑到警局自首,稱可以從蔡姓兄弟的娃娃機台夾取3C產品後兌換現金,涉嫌賭博罪,但檢方發現機台上有設保夾金額,即使技術不佳,仍可以夾到商品,加上沒有確切證據,因此偵結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王姓男子和蔡姓兄弟檔從2019年1月起,在鳳山區經營夾娃娃機店,機台內擺放藍芽喇叭、藍芽耳機等高單價3C產品,民眾只要花10元即可夾取,技術好的人,甚至可以用少少的錢夾到高單價的商品。
娃娃機店經營不到半年,王男與蔡姓兄弟交惡,王跑到警察局自首,聲稱自己和蔡姓兄弟檔的娃娃機台可以讓客人直接用商品兌換現金,他曾兌換過小海螺藍芽喇叭、布魯斯藍芽耳機等價值13500元的商品,因此認定自己和蔡姓兄弟涉犯賭博罪。
雄檢偵查時,蔡姓兄弟坦承經營娃娃機店,但否認涉賭,他們說,機台內擺放的3C產品沒有特定廠牌,也不會跟特定廠商進貨,通常是跟其他台主、客人買二手商品放在機台內,且他們平時也不會在店裡,不可能讓客人直接拿夾到的產品兌換現金。
檢方根據警方調查報告,發現蔡姓兄弟的夾娃娃機台清楚設有保夾金額,即使消費者技術太差,只要投到一定的金額,仍可以帶起商品,雖然蔡男有提供自己和蔡姓兄弟的對話紅錄,顯示蔡曾跟王買過產品,但並無客觀事實證明有事先或事後合意是用夾到的產品直接兌換現金或財物,因此不構成互法賭博罪,偵結處分3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