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超商鬧事 竟對處理員警拳打腳踢
2020/04/25 16:37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林姓男子,有公共危險與竊盜罪等前科,林男今年2月份在大湖鄉一處超商酒後鬧事,經店員報警後,警方派員前往處理,但林男竟對員警動手,被制伏後依妨害公務罪送辦,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林男拘役45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事發當時,處理員警見林男在超商大鬧,前往制止,結果林男無視公權力,竟以腳踢擊處理員警,並出手將其推倒在地,氣焰相當囂張。
後來林男被制伏後,被帶回警局,並依法送辦。法官認為林男雖有竊盜與公共危險等前科,但犯罪類型及保護法益與本案均不相同,罪質互異,故未加重其刑。
不過林男明知到場處理員警依法執行職務,卻出手傷害,蔑視國家公權力,故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