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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上國道出車禍要賠償 被發現超載再吃張1.2萬元罰單

超載上國道若釀事故,後果難以預料。示意照。(記者李立法攝)

超載上國道若釀事故,後果難以預料。示意照。(記者李立法攝)

2020/04/22 11: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一部載運水果的大貨車在國道上發生傳動軸脫落導致後方車禍事故,不僅要面臨車禍賠償問題,還被警方發現超載,再吃一張1萬2千元罰單,雖然貨運公司強調超載重量未逾1成不應受罰,但法官尊重警方裁量權,駁回貨運公司撤單請求,可上訴。

陳姓男子去年駕駛大貨車行經國道1號時發生傳動軸脫落導致交通事故,警方到場處理後,發現大貨車限重15噸,過磅重量卻為16.1噸,加開一張1萬2千元的超載罰單。

貨運公司認為該貨車超載重量僅1.1噸,未超過總限重1成的誤差值,不應受罰,於是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罰單。

警方主張,依照交通法規,汽車裝載貨物超出限重未逾10%,且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情節輕微者,執勤警察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但該貨車已釀成事故,且有超載事實,應依法開罰。

法官審理後,認為交通法規並未規定超重未逾限重1成者不得開罰,該大貨車超載又造成交通事故,警方依法開罰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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