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女房仲欠稅還脫產被管收 子代繳1300萬救母
陳姓女房仲因欠稅不繳還脫產被新北地院裁定管收,其子「出手相救」,繳清1300萬欠稅,讓其母返家。(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74歲陳姓女房仲欠稅1300萬元不繳,還把名下價值超過3000萬元的財產,全數移轉至子女名下,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因此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陳婦獲知後哭著被關進看守所,在失去自由20天後,其子今天「出手相救」,一次繳清1300萬元欠稅,讓母親得以解除管收。
新北分署指出,陳婦從2010年至2012年間,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經營不動產買賣,銷售房屋共18筆,銷售額合計超過1億元,被國稅稽徵機關查獲,除補徵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並處罰鍰,共計1292萬3676元,卻拒不繳納,被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
新北分署查出,陳婦明知有繳稅義務,卻在2013年間,快速進行處分資產,把名下價值2400萬餘元股票贈給子女,並將坐落基隆市價值740萬元土地建物2分之1持分贈與其子,把資產處分一空,事後,收到稅單又拒繳。
陳婦被移送執行後,仍拒不繳納欠稅,還強硬表示:「我沒有任何財產,無從繳納,亦無從分期」;新北分署因此向法院聲請管收。
據了解,原本講話中氣十足、鏗鏹有力的陳婦,得知管收結果後,隨即留下眼淚、哭著說沒錢,還是被關進看守所,期間她常哭著抱怨失去自由、睡不好,經過20天後,其子今日「出手相救」,一次繳清1300萬元欠稅,讓母親得以回家。
新北分署說,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因管收而免除,陳婦因脫產規避執行被管收,最後還是靠其子繳清全部欠稅,才換回自由身,只能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就是脫產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