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省道當賽道 台3線飆速145公里被取締
一輛自小客車以時速145公里在台3線上狂飆被取締。(記者許麗娟翻攝)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車輛行駛省道時速最高限70公里,但日前台3線高雄旗山段的警方抓到一輛汽車以時速145公里高速行駛,萬一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將以「嚴重超速危險駕駛」開罰。
旗山警察分局交通分隊表示,台3線旗山段因道路又寬又直,常有駕駛人忽視行車速度,上月29日凌晨1點多,在速限70公里的台3線411公里處,警方夜間執勤時,以移動式測速相機取締到一輛自小客車以時速145公里飆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經一般道路超速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該輛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屬嚴重超速危險駕駛),將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3個月。」
警方提醒,交通分隊將針對台3線等各路段,不定時、不定點、日間、夜間加強取締測速照相,尤其清明連續假期返鄉掃墓車輛繁多,呼籲用路人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旗山警察分局交通分隊將加強取締測速照相,呼籲民眾減速慢行。(記者許麗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