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暗戀女孩遊墾丁「凍未條」親嘴摸胸被判刑
高雄許姓男子約暗戀對象同遊墾丁,但因一時「凍未條」害自己戀情告吹還被判刑。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許姓男子帶著心儀的女孩同遊墾丁,原本打算當天來回,但許男藉口太累無法開車,兩人臨時投宿,許在房間內數度對女孩親嘴、襲胸,女孩拒絕後整理行李逃出,許不但戀情告吹,還被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
判決指出,去年2月5日,許男約暗戀多時的女孩到墾丁玩,倆人一路上有說有笑,還一起逛了墾丁大街,逛完街後,許男說自己很累,沒有精神開車回高雄,女孩體貼他,同意找間民宿睡一晚後再走。
許男帶著女孩進房間後,雙方各自洗完澡便上床睡覺,女孩睡到一半被搖醒,許告訴女孩想要抱著她睡,女孩拒絕後,叫許男冷靜一點,許男冷靜沒多久,就伸手環抱女孩,親吻女孩的嘴巴還掀開衣服摸胸、摸背和大腿。
女孩把許男推開,許男又冷靜下來,但一整晚反覆伸手向女孩「試探」,讓女孩氣得天一亮就收拾行李,自行搭公車返回高雄;許男見女孩生氣,還傳「對不起」、「我知道我現在說啥都沒用」、「對不起,我騙了你」等訊息向女孩道歉。
但女孩不原諒他,決定報警提告,檢方偵結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許男,並具體求刑3年,許男雖然辯稱沒有對女孩親嘴、襲胸,但因女孩指證歷歷加上許男的道歉訊息,法官判他有罪,但認為檢方求刑過重,判他徒刑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