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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偷情被抓包提告性侵自清 檢認罪證不足不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高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高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20/03/25 15:5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高姓軍人,去年某日深夜獲邀到陳姓友人的女友芬芬(化名)租屋處聊天,未料,兩人互有好感,並在房內發生關係。陳男隔日凌晨到女友家探視時,驚見高男與女友躺在床上,3人發生爭執。芬芬為了平息男友怒火,宣稱自己是被高男硬上,對他提告。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高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高男與陳男及其女友相互認識,案發當天,本來是一夥人在芬芬家聊天,大家陸續離開之後,高男又返回芬芬家中繼續聊天,兩人越聊越有好感,就一起進到房內發生關係。

    沒想到,芬芬正牌男友卻在2日凌晨前往她家,打開房門一看,竟然看到好友與女友同床共枕,憤怒之下,離開現場隔了一段時間,才約出高男與女友釐清當天的狀況。

    芬芬則向男友表示,當時高男違背自己的意願,發生性關係,所以會到警局對高男提出告訴,隨即於同年9月5日到基隆市警察局對高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高男到案後向警方宣稱,並沒有強迫芬芬與自己發生性關係,兩人互有好感,才會自然發生性行為。而芬芬在偵訊時,因精神狀況不穩定,前後說詞不一。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高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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