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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遭姊姊辱罵「豬狗不如」他看不下去恐嚇殺人GG了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阮男拘役15天,得易科1萬5千元罰金。(資料照)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阮男拘役15天,得易科1萬5千元罰金。(資料照)

2020/03/25 12:2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越南籍阮姓男子心疼女友遭姊姊以越南文在臉書上PO文罵「不要臉、豬狗不如」,私訊女友姊姊刪文,反遭酸「我的臉書文章與你無干!」因而惱怒發文恐嚇:「我朋友週末會上來殺了妳」等文字。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阮男拘役15天,得易科1萬5千元罰金。

越南籍阮姓男子去年6月間,在社群臉書發現越南籍女友的黎姓姊姊以越南文發文罵女友:「不要臉、豬狗不如」,阮的女友看到後,未對老姊提告。

阮則認為,黎女的貼文太過份,嚴重女友名譽,越想越火,當晚深夜以自己手機,使用臉書即時通訊軟體,以越南文私訊黎女,質問黎女為何詆毀自己的妹妹,要求黎女刪文,遭黎女拒絕,還撂狠話:「我的臉書文章與你無干!」

阮被黎女的回應惹怒,馬上傳送「妳最好搬家喔」、「我朋友週末會上來殺了妳」、「妳這種人太缺德了,妳必須要死」等欲加害黎女生命的文字訊息。

黎女收到訊息後,擷下2人對話,報警求助,檢方調查後認定罪證確鑿,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阮辯稱,他並沒有要「恐嚇」黎女的意思,只是要「嚇嚇」她,希望她可以收回在臉書罵女友的文章。

判決指出,阮傳送「妳最好搬家喔」、「我朋友週末會上來殺了妳」、「妳這種人太缺德了,妳必須要死」等語,足令人認為傳訊者認為對方「缺德」、罪大惡極、死不足惜。

即使阮沒有真正要致黎女於死之心,已足以使一般人感覺生命、身體安全受到威脅,使人心生畏怖的程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阮拘役15天,得易科1萬5千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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