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亂說確診案例在X社區被送辦後道歉 律師:公訴罪不得撤回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網站昨天公布基隆有第一例確診,有熱心議員在臉書貼出訊息提醒市民注意防疫多洗手,黃嫌在下方留言稱確診案例在某社區,被人檢舉送辦。(記者俞肇福翻攝)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蔓延,有熱心的基隆市議員昨天在臉書貼出基隆出現首例確診的訊息,提醒鄉親注意防疫多洗手,做好防疫準備。黃姓女子在訊息下方留言寫出某大型社區名字,被基隆市警方昨天依涉嫌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不實訊息送辦。這名女子後來再度在網上留言,坦承她留言「未查證的消息,我並不知確診的人是否在某社區,實在抱歉」。
律師林富貴表示,黃嫌雖然已在網路上留言道歉,僅能認為黃嫌犯罪後態度良好,作為從輕發落之參考,但其犯罪行為係公訴罪不得撤回;林富貴表示,防疫視同作戰,不要開玩笑隨意留言,也不要留言或轉傳未經官方證實的訊息,以免觸法。
林富貴指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升溫,政府於2020年2月25日所訂定之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黃嫌所稱之地點若經查證並非武漢肺炎染病者所居住之社區,亦即他散播謠言及不實訊息使民眾發恐慌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富貴指出,所以黃嫌雖然認罪,並且上網道歉,卻不影響檢警偵辦的程序,但檢察官可依據黃嫌侵害法益的程度及事後認罪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並附帶上法治教育課程,使黃嫌知錯能改,避免黃嫌再犯引起社會恐慌。
至於罰錢的部分,若檢察官起訴由法院認定罰錢額度,若檢察官緩起訴會要求被告繳交緩起訴金,緩起訴金由檢察官依被告犯罪程度來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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