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案開庭 劇組女主管做證:我離開時她還笑笑的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電影導演「豆導」鈕承澤前年11月被控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台北地院今傳喚當初帶被害人小欣(化名)到鈕承澤家聚餐的林姓女主管做證,據指出,林女證稱豆導雖未向她明確表明喜歡小欣,但語意間透露喜歡小欣的意思;且她認為小欣是成年人,想離開時應該可以自己表達,但聚會尾聲最後半小時她都沒說要一起走,還幫女主管叫車。
檢方聲請傳喚小欣的劇組直屬主管林女做證,以釐清案發前後鈕承澤與小欣的互動情況,據了解,林女證稱鈕承澤案發當天請她帶小欣至他家聚餐,小欣帶著資料前往,因為飯後要談正事,林女和小欣都沒喝酒,鈕承澤有喝酒。
林女證稱,鈕承澤說今天不想看資料,資料全放一邊,雖然小欣和豆導坐在最遠距離,豆導仍一直對著小欣聊貓咪、聊工作、聊台北的生活,小欣全程都沒什麼說話,只是一直笑笑著。席間林女有問小欣「介不介意和年紀大很多的男生交往?」,小欣笑笑著點頭;豆導也曾問小欣有沒有感到不舒服,小欣也是笑著說沒有;她私下問小欣對豆導的意思,小欣回說「再觀察看看」。
據指出,林女說當時感覺豆導很喜歡小欣,但豆導並未明講,只是流露在言談間的語意,她不確定豆導是認真的還是開玩笑,「豆導以前就常這樣公開對女生表達愛意」,而她不忌諱同事在工作時談戀愛,所以並未阻止豆導追求工作人員。
據稱,林女證稱聚會尾聲已近凌晨12點,從開始有人說要離開,到真的離開,相隔半小時,小欣都沒表明要離開,還幫她叫計程車,在她離開前屋裡剩3個人,豆導有向小欣說「待會送妳回家」,小欣笑著說「不用」。
林女臨走前的最後一句話是「你和豆導好好聊、相處一下」,小欣也沒有起身說要走,林女強調小欣是成年人,應該可以自己表達何時要離開,且小欣從頭到尾都「笑笑的」,未顯不悅,讓她解讀為戀愛的開端,她才放心地先走。
林女說隔天小欣傳她手臂被抓傷的爪痕傷勢給她看,還說連牛仔褲的扣子都被扯掉了,她才知道過程粗暴;幾天後案情被揭發,她曾代豆導向小欣提出一年薪水、60萬元的和解條件,是因為她當時認為小欣可能因此案而失去工作,為了她的生活著想,才以朋友立場代為轉達,她並未要求小欣不要報案,也不是要幫鈕承澤喬和解,且不是僅她一人幫忙轉達此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