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報告推翻舊結論 軍冤案蔡學良母親向高院聲請民事再審
2020/03/09 14:2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空軍中士蔡學良2008年在軍中身亡,軍方調查後認定蔡口含步槍自盡,但蔡母尤瑞敏不服,訴請國賠;高等法院後來判軍方應賠償148萬餘元。然而,台大法醫學研究所鑑定報告指出,蔡學良並非死於T65K2步槍射出的子彈,推翻先前結論,故尤瑞敏今在民間司改會陪同下,向高院聲請民事再審。
司改會與蔡母上午在高院民事庭前開記者會並出具鑑定報告指出,「本案依據國內外法醫學教科書與案例報告有關步槍槍擊射入口槍傷特徵,及國防部委託測試國造T65K2步槍射入口槍擊型態測試研究報告,均顯示以具防火帽步槍射擊所產生火焰與高溫燃氣, 將在近距離射擊射入口周圍皮膚或握住防火帽手上產生瓣狀火焰燒灼痕,但蔡學良臉上槍擊射入口與雙手均無瓣狀火焰燒灼痕」。因此,蔡學良所受槍傷,可排除係因國造T65K2步槍及子彈所致。
司改會認為,鑑定報告指出,蔡學良並非死於T65K2步槍射出的子彈,推翻軍方與台東地檢署「自殺死亡」,以及高院「意外死亡」的結論。
而當年檢方調查太平靶場除了T65K2步槍以外,只有連長身上配有一把45手槍,但該手槍彈夾共20發子彈均未擊發使用,所以排除手槍涉案的可能性。如今蔡學良並非死於步槍子彈的真相浮現,本案冤情有待司法深入調查。
司改會最後表示,由於國防部送給尤瑞敏鑑定報告日期是今年2月10日,依法應在30日內提起再審之訴,故於今日、民事再審期間屆滿前1日,由義務律師陪同尤瑞敏等人,遞交民事聲請再審狀,請求民事法院再度進一步查明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