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恐龍法官4大症頭 司改會:淘汰機制出了問題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官信任度始終在4成低檔徘徊,連司法院長許宗力都感嘆「命懸一線」,試圖找藥方解救,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直言淘汰機制出了問題,並列出恐龍法官的4大症頭,說明有些人確實不適任法官。
林永頌表示,經過長年的法庭觀察及處理申訴,發現「態度」是最常出現的問題,其中又可分出幾種態樣,有的是用羈押逼認罪,口氣很差很大聲,有的則是諷刺消遣當事人,有的甚至不給當事人說話,之前桃園就有一位法官命令當事人起立立正,要求當事人除了認罪其他話都不能說,否則就要押起來,非常荒謬。
其次為「草率」,林永頌解釋,這類型的法官通常態度沒問題,但很有自信,自覺不用詳閱卷宗就可開庭,一開庭就看得出沒做功課,不知道案情是什麼,典型的「課前不預習、上課不專心、課後不複習」,每次開庭只會說「原告請陳述意見」、「被告請答辯」,完全不針對重點問問題,延宕審理進度,讓當事人與律師心驚驚。
第三是「偏見」,林永頌說,法官應為中立客觀的審判角色,藉由一次又一次的開庭直接審理逐漸形成心證,最後評議,不過,部分法官可能受到生活環境、內心的信仰結構、外在的壓力等種種因素,對案件預設立場,這種法官最明顯的表徵就是只開一、兩次庭,就不讓當事人說話,甚至在當事人陳述意見時予以反駁,淪為「未審先判」。
最後,林永頌認為有的法官只是單純「無能力」審案,這種人沒有以上的問題,辦案也很認真,但就是找不到重點,也整理不出爭點,沒有節奏,判斷能力不足,判決理由說不清楚,從頭到尾都是瞎忙,漫無章法,明顯就是個性不適任,當事人叫苦連天。
林永頌說,法官養成環境多是跟著前輩學習,或跟合議庭的其他成員看齊,很難看到其他庭的長處,眼界較為侷限,終出現不適任的狀況;司法院若要淘汰這些人,應落實評核,細究當事人的投訴,方能挖出恐龍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