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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竟拿醫生開的安眠藥當毒品轉售 男子判緩刑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為丁姓病患觸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判決確定後,需向公庫支付1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為丁姓病患觸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判決確定後,需向公庫支付1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2020/02/24 12:1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丁姓患者前年12月因缺錢花用,竟將醫生開立給他治療用的24顆FM2藥丸,上網兜售,被巡邏警員查獲,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為他觸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考量其病情及生活情況,酌量減輕其刑,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判決確定後,再向公庫支付1萬元。

罹患憂鬱、躁鬱症的丁姓患者因難以入眠前往醫院就診時,取得醫師開立的含三級毒品成分氟硝西泮的管制藥品服爾眠錠2毫克(俗稱FM2)藥丸。前年底,丁因無工作收入且政府補助金不足,經濟窘困,竟拿藥錠上網標售,每顆賣400元,藉此想換得生活費用。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胡姓警員於網路巡邏時,發現丁某的PO文,馬上與他聯繫,並於基隆市某超商內交易,當場被警方逮捕。

法官審理時認為,丁姓被告的行為觸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考量他並非大、中盤商,會將藥賣出的主因也是因為欠缺生活費,其情可憫,依法判刑略嫌過重,故依刑法57條規定予以酌量減輕其刑。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判決確定日起2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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