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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債沒錢還竟拿槍叫友人搶劫 男子判刑8年半

    警方逮捕搶劫檳榔攤的吳嫌。(記者李立法翻攝)

    警方逮捕搶劫檳榔攤的吳嫌。(記者李立法翻攝)

    2020/02/24 09:4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吳姓男子因積欠李姓友人金錢遲遲未還,李男竟提供改造手槍叫吳男搶錢來還,吳男還真的跑去搶劫檳榔攤,將得手的2000元交給李男,警方很快就將吳男逮捕,並供出李男提供槍枝作案的犯行,吳男犯強盜罪,判刑7年2個月,共犯李男還多加一條槍砲罪,併處8年半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長治鄉一家檳榔攤去年5月間被1名持槍歹徒搶走2000元,經被害人報案後,警方不到1天就逮到犯案的吳姓搶匪,吳男供稱是因積欠李姓友人金錢,才商議由李男提供改造手槍,交給吳男單獨行搶檳榔攤,再把得手的贓款交給李男,檢方訊後依強盜及槍砲等罪起訴吳、李2人。

    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將槍枝交給吳男行搶,然後分享犯罪所得,應屬共同正犯,李男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刑7年2個月,又犯非法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罪,判刑3年半,併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吳男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刑7年2個月。

    警方並起出作用槍彈。(記者李立法翻攝)

    警方並起出作用槍彈。(記者李立法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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