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殺蔡英文總統 藍信祺恐嚇公眾判無罪確定
自稱是「世界台灣皇帝」的藍信祺。(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列名十大槍擊要犯、去年曾領表欲參選總統的藍信祺,因在臉書提到「要公開處決蔡英文民進黨、國民黨」、「合法誅殺蔡英文,違抗命令極刑處死」等言論,遭檢方依恐嚇公眾罪起訴,士林地院認為藍雖文字過於偏激,但屬於政治意見表述,乃藍個人對現行政治體制、選舉制度不滿,判決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藍信祺(55歲)1981年犯下「虎山雙屍命案」,1985年間他被逮入獄,遭判刑19年,曾2度宣稱要「公開建國稱帝」,有許多「狂妄舉動」;他曾在臉書公開「寄往總統府的文件」,要求總統蔡英文及副總統陳建仁「收函後7日內公開對朕宣誓效忠」;此外,他還自訂「宇宙生命憲法」,宣稱自己是人類唯一合法民主憲政平等統治者,引人側目。
去年藍又領表把算參選2020總統,最後因未送出連署書致未參選總統,但他在臉書指出,要公開處決民進黨、國民黨人士,「活生生將恥骨一截截挖出,誅連九族」,還指名道姓要極刑處死總統蔡英文,遭檢方依照恐嚇公眾罪起訴。此外,藍拍影片向網紅館長陳之漢下戰帖,嗆他是「民進黨暗樁」,再度引起熱議。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從藍臉書文章內容,屬於對現行國家體制、公共政策、選舉人資格等政治性言論,及抒發其不滿,表達其個人政見,言論即使有不當,無法認定涉及恐嚇公眾罪,故判藍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