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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亂賣!防塵口罩當醫療口罩賣 最高罰200萬

台北地檢署今天召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涉及刑案會議。(台北地檢署提供)

台北地檢署今天召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涉及刑案會議。(台北地檢署提供)

2020/02/12 18:08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延燒,口罩成了搶手貨,一罩難求,衍生出相關違法案件,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召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涉及刑案會議指出,近來發生不具藥商資格的民眾在網路上或路邊販售防塵口罩,卻宣稱是醫療或外科手術口罩,主管機關依藥事法規定,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

北檢表示,具感染風險的民眾「趴趴走」或違反主管機關的檢疫、防疫處置或措施,主管機關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而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公告的口罩,刑法第251條第1項第3款之哄抬、囤積商品牟利罪或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之囤積、哄抬防疫物資罪等刑責,分別將處最重3年以下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明知自己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仍恣意出入各場所,致傳染於人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而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科最重30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則交由警方依法裁罰。

此外,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依藥事法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販售非醫療用途的塵口罩,卻宣稱為醫用或有療效,依藥事法規定,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

北檢4組專責檢察官偵辦相關案件

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表示,已指定4組專責檢察官負責相關案件的偵辦,檢察官將全力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及嚴查速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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