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牙醫師「過兩次卡」詐22萬元 檢方罰80小時義診
2020/02/10 15:0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50歲的柯姓女牙醫師,2016年6月起,利用患者看牙病機會「過兩次卡」,偽造患者就醫記錄,再向中央健保署詐領22萬餘元的診療費,健保署提出詐欺罪告訴,不過,柯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病患對被告評價很高」,檢方給她緩起訴2年處分,條件是賠償健保署40萬元,並提供80小時的義診服務。
緩起訴書指出,柯姓女牙醫在中市北區開牙醫診所,卻從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長達將近3年時間,將至少14名患者的健保卡,偷偷「過兩次卡」,也就是看一次病卻刷兩次卡,向健保署詐得22萬1104元診療費,健保署發現異常,稽核發現疑似詐欺情節,派員訪談柯女與病患後,向台中地檢署提出詐欺罪告訴。
台中地檢署偵查時,認為柯女觸犯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不過,她坦承犯行,衛生署的代理人也說,稽查員訪談時,柯女態度良好,全部坦承犯行,自願繳回詐得款項,另外,「受訪病患對被告(柯女)評價很高」,同意檢方給她緩起訴處分。
台中地檢署據此裁定緩起訴2年,條件是支付健保署公庫40萬元「損害賠償」,另外,在1年半之後,向指定機構或社區提供80小時的義診服務,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