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斬手專案」拚績效涉偽造文書 新北6警判刑

海山警分局先前移送詐欺嫌犯情形。(資料照)

海山警分局先前移送詐欺嫌犯情形。(資料照)

2020/02/05 15:4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查緝詐騙集團車手,警政署列為治安重點,展開「斬手專案」,但新北市海山、三峽、永和3警分局6名員警,為爭取績效和功獎,偽造通知書等公文,向檢方騙拘票逮人;新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6人1年至2年不等徒刑,其中2警認罪獲緩刑3年。

檢方調查,警方在調查犯罪或蒐集證據時,得以通知書通知犯嫌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通知書必須有主管或一定職務的長官簽章,並以派員或郵寄方式送達。

不料,在2018年「斬手專案」期間,有6名員警為了達成拘提車手的績效,出現偽造通知書情形;例如,海山分局偵查隊魏姓警員及海山派出所林姓警員,未經分局長簽章核發通知書,竟在「送達通知書及送達證書」上記載不實事項,如沒遇到嫌疑犯,也無人可代收,以此向檢察官聲請拘票逮人。

另外,2018年3月15日,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方姓、蔡姓(已調往高雄)警員,到一名嫌疑人住處張貼通知書,卻把送達日偽造成「3月1日與3月7日」並記載:「未會晤本人亦無收領文書之同居人」等不實事項,致檢察官誤信已合法送達核發拘票。

檢方還查出,三峽分局賴姓偵查佐及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賴姓警員也以類似手法犯案;法院審理時,除方姓、蔡姓2警認罪外,其餘4警均否認犯行。

合議庭判定6警均有罪,並斥責他們為達成績效與功獎而偽造文書,所為除影響司法警察公文書的公信力,動搖警察人員信譽外,更破壞檢警長久以來的信賴關係,陷司法偵查機關於不義,敗壞國家法紀。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