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內初選引戰火 黃薪哲被控加重誹謗判拘役50天
不滿屢被黃薪哲指謫涉嫌賄選,余信憲2018年3月底召開記者會反擊,並提出加重誹謗罪、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告訴。(余信憲提供)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同為民進黨年輕世代的黃薪哲、桃園市議員余信憲,前年兩人分別爭取八德、桃園區市議員黨內初選提名,黃不滿余私下幫助欲角逐八德區市議員的王淑惠,5度在臉書、網站及桃園市調處附近公開指謫余涉賄,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結,依加重誹謗罪判處黃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千元折算,可上訴。
黃於前年3月間,先是4度在臉書、網站發表指謫余涉賄的文章,並提到「已完成調訊筆錄」,後又跑到市調處附近舉看板及透過麥克風影射余涉賄,余隨即出面反駁並控告黃加重誹謗罪、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黃去年被桃園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選罷法部分因案發時余還未登記參選,檢方認為不適用。
黃辯稱當時因掌握到一些檢舉資料,調查局主動連繫他做筆錄,他只說疑似但實際有沒有並不清楚;不過,桃園地院法官調閱相關卷證,證實是黃主動檢舉且未提供具體檢舉資料,認為黃在無具體事證下就公開散布上開言論,已涉犯加重誹謗罪,審酌犯後態度、雙方至今未和解,判處他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