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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違營溫泉旅館並護航 前烏來鄉長張金榮被訴

2009/12/08 16:5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北縣前烏來鄉長張金榮涉嫌以人頭戶取得原住民保留地後,賣給業者興建「三好米溫泉會館」,共獲利上千萬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貪污罪將張起訴。

張金榮任內捲入不少案件,包括了他曾協助富人「假捐款、真逃稅」,96年間一度被收押,此外,他競選鄉長期間,還因分送野牛肉給選民被起訴,但法官最後認定不涉賄選判無罪。

起訴書指出,張金榮在91年間得知瑩東企業公司負責人陳信佑看上烏來地區好山好水,打算覓地興建溫泉旅館,他主動與陳接洽,指自己及親友擁有一批原住民保留地,可提供作為旅館用地。

陳實地查看後,發現該片土地景觀優美,因此,91年2月間,以1千5百萬元價格買了兩筆土地,因為旅館要設停車場,因此,又以每月4萬元代價,向張等人租用另兩筆土地使用。

依法,原住民保留地不得登記至非原住民名下,且張金榮的人頭戶當時還只是擁有此批土地的「地上權」,也因此,雙方完成此筆買賣時,當時土地所有權人仍登記是「中華民國」。

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原住民取得保留地的地上權一定時間後,可用繼承或贈與方式,移轉給法令規定內的特定親友,但若被查出違法轉讓或出租,土地將被收回國有。

檢方查出,張以人頭戶取得的原住民保留地,在91年2月已租賣給陳,雙方也有簽約,已屬違法,但人頭戶仍向烏來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提出申請,盼取得土地所有權。

張則利用擔任鄉長,得審核相關文件的機會,為此申請案護航,土地果然順利移轉到張妻等人名下,之後,陳則要求設定高額抵押權,以免人頭戶私下移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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