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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兒受訓成植物人 父代提告現身法院關心

廖志昕成為植物人後,廖父向警專索賠近3千萬元,今天再開民事庭。(資料照)

廖志昕成為植物人後,廖父向警專索賠近3千萬元,今天再開民事庭。(資料照)

2020/01/09 12:4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警專生廖志昕參加學校3千公尺跑步後昏倒,成為植物人;中隊長張一平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尚由刑事庭審理中。民事部分,廖男雙親求償共2933萬餘元,未來也會視療程增加求償金額;全案上午再開庭,愛子心切的廖父依然坐在旁聽席關心案情,律師則強調,張一平當下阻止學生叫救護車,且無任何作為。

據悉,廖男雙親求償細項包括宗教捐款、醫藥費、勞動力減損、撫養費與精神慰撫金。

廖男雙親委任律師萬建樺今則主張,警專醫護室編制1名醫師、2名護理師,但在進行3千公尺測驗時未派護理師到場,醫師甚至是懸缺,加上操場距離醫護室500公尺,比起大門口距離操場還遠;此外,張一平阻止學生呼叫救護車,也未參與CPR,張一平也未就近拿AED急救,根本毫無作為。

但警專委任律師解釋,案發當時恰逢校醫退休,已有重新招聘,招聘期間也請萬芳醫院派醫師值班,而張一平當時有請學生打電話通報醫護室,其他在場教官則打電話叫救護車,均積極對廖生急救,故沒有任何過失。

律師萬建樺聽聞後隨即反駁,認為萬芳醫院僅是支援特定時段醫療諮詢,並非值班。

法官後來問雙方「張一平到底有無制止學生叫救護車?」警專律師說,張一平之所以會在筆錄內說「不用」的原因,是認為叫醫護室會比叫救護車快。但律師萬建樺認為,CPR的口訣是「叫叫ABC」,已包含叫救護車,然而,張一平非但無任何作為,還阻止學生叫救護車,屬有明顯過失。

不過,警專委任律師強調,張一平當下是中隊長、是指揮學生,並非凡事親力親為,指揮也是張一平的救護作為。

法官庭末諭知警專提出歷年學生畢業後就業情形、畢業率等資料,全案訂下月27日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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