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混油案刑期確定 魏應充明早發監
頂新混油案刑期確定,魏應充(中)明早發監。(資料照)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以越南進口飼料油製成香豬油販售,去年11月被判26罪有罪定讞,其中7罪不可易科罰金。彰化地檢署昨囑託台北地檢署代執行,通知魏應充明(8)日上午10點赴北檢報到,若無意外,魏將無法在家過年。
魏應充去年11月遭判刑確定後,原定同月15日發監,卻因彰檢認為與味全混油案的合併應執行刑期未定,臨時通知北檢暫緩執行;台中高分院同月21日裁定八罪合併應執行4年8月,最高法院本月2日駁回魏的抗告,刑期確定。
由於魏已服刑1年8月、羈押111天,還須再服刑2年9個多月,他另有逃漏稅案二審判刑2年,以及頂新相關案件45罪,都還在台中高分院更審中,若在魏服刑期滿前又新增定讞之罪,將再次合併訂出新的應執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