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基賄選當選無效 刑事一審獲緩刑
前桃園市無黨籍山地原住民市議員陳榮基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刑事部分,桃園地院今天判緩刑5年。(資料照,擷取自桃園市議會網站)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前桃園市無黨籍山地原住民市議員陳榮基本屆選舉涉及賄選,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民事部分,本月初已被判當選無效確定,陳榮基則在判決前辭去市議員職務,刑事部分,一審桃園地院今日宣判,法官依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1年10月徒刑,考量他犯後坦承,予以緩刑5年。
判決指出,陳榮基於去年市議員選舉前,透過妹妹交付120萬元給他的張姓姨丈,由姨丈負責向選民買票,去年8月到11月間,以每張1000或2000元代價行賄多位選民;另有曾姓樁腳主動要幫陳榮基買票,陳榮基則交付1萬元,拜託他幫忙拉10票。
陳榮基被桃檢起訴後,也被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二審以在本月初判決當選無效確定,陳榮基雖在判決確定前辭職,但中選會仍依法公告由該選區「落選頭」蘇志強遞補,蘇志強已經宣誓就職。
刑事部分,一審桃園地院今日宣判,由於事證明確、陳榮基也坦承犯行,法官審理終結,依違反選罷法判1年10月、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30萬元。其餘陳女、張姓姨丈分別被判1年8月、1年10月徒刑,同樣均獲緩刑,須向國庫支付10萬元。
至於曾男涉犯選罷法包攬未遂罪,被判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