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獲簽賭站刻意不查案 芳苑、西螺3警涉貪起訴
雲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將莊、王、李3員警及宋姓與許姓組頭,宋的好友蔣等6人都提起公訴。(資料照)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今年8月底偵辦彰化縣芳苑警分局莊姓巡佐、王姓警員及雲林縣西螺警分局李姓偵查佐,涉嫌接受六合彩組頭賄賂,昨天偵查終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將莊、王、李3員警及宋姓與許姓組頭,宋的好友蔣等6人都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莊、王、李3人都是警察,莊姓巡佐在去年8月間在雲林破獲許姓組頭妻子蔡女的簽賭站,竟涉嫌與王違背職務收受宋、許及蔣等人交付的茶葉、水果禮盒、貢丸、魚丸、櫻桃等賄賂及飲宴,價值合計約4萬元,而對許、宋及其親友所涉的賭博案件刻意不追查。
起訴書表示,許與蔡女另透過李姓偵查佐,在今年7月間向莊交付茶葉10斤價值1萬4000元;另在7月至8月間,李將許提供要購買禮品行賄莊的紅包6萬6000元,其中4萬6000元占為己有。
雲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揮雲縣調查站、警政署政風室、彰化警局、新北市刑警大隊循線查獲,昨天偵查終結,莊、王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嫌,李及許、宋、莊4人則是交付賄賂罪嫌,另李因涉犯刑法侵占罪嫌,全部提起公訴。